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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2 16:23:26 人浏览

导读:

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需要符合企业所得税的一个缴纳条件和缴纳的程序,那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他需要对企业所得税来进行一个核实,那么企业所得税他的条件和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需要符合企业所得税的一个缴纳条件和缴纳的程序,那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他需要对企业所得税来进行一个核实,那么企业所得税他的条件和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须符合什么条件?

  除规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外的企业类别外,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企业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核定征收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4)损失。

  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此外,税法允许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1)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4)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5)业务招待费。

  (6)保险基金。

  (7)保险费用。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8)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9)准备金。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12)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准予扣除。

  (13)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14)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准予扣除。

  4.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贷款担保。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5.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税额扣除和亏损弥补

  (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3)亏损弥补。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是怎样征收管理的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

  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15 日内,年度终了后45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3)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方式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期(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

  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的相关知识,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企业所得税它是一种比较重要的税务,是必须要缴纳的税务。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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