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税金及损失
导读:
(一)税金包括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城市房产税、车船牌照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税费。(根据相关税法整理)
(二)损失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投资损失。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发生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按下列规定办理:
1.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费用,其中属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净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盘盈的存货按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相应冲减有关费用。
2.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因报废、变卖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以及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4.在建工程发生的报废、毁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对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产营业后计入营业外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16日以“财税〔2009〕57号文”发布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简称该通知),以替代原国家税务总局的第13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规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
转眼又到岁末,有的企业会计同仁已着手准备年终会计决算,有的企业会计同仁已开始准备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资料。笔者在此就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实务过种中的重要问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资产损失发布今年第25号公告,重新制定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