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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预缴增值税进是否也预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5 21:50:04 人浏览

导读:

问: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外贸部门出口。按现行规定,增值税需要在开具缴款书时预缴一部分,那么,随同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否也先预缴呢?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84号)

问: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外贸部门出口。按现行规定,增值税需要在开具缴款书时预缴一部分,那么,随同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否也先预缴呢?

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84号)规定“供货企业在向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销售出口产品时,以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因此,在开具出口专用缴款书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不用预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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