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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余额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5 15:16:52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10〕82号):?五、关于以前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余额的处理?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10〕82号):?

五、关于以前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余额的处理?

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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