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导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第二条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一)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三)对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小编推荐
现金流量表如何编制(经典总结)
《如何做出纳工作》—日常事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分析(汇总)
新会计制度与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薪支出与应付职工薪酬配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税前扣除是需要遵循配比原则、合理性原则、确定性原则等相关的原则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并不属于行政法规,是属于部门规章来的。企业
【问题】某公司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专项开发资金,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