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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用标准成本核算其差异需要纳税调增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5 05:44:01 人浏览

导读:

问题内容:我公司成本核算采用的是标准成本,每月有采购价差、人工制造费差额都直接入销货成本,未在售出产品和库存产品中分摊。对这部分需要做纳税调整吗?专家回复:财政部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应用指南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

   问题内容:我公司成本核算采用的是标准成本,每月有采购价差、人工制造费差额都直接入销货成本,未在售出产品和库存产品中分摊。对这部分需要做纳税调整吗?
  专家回复:

财政部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应用指南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它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它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它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存货核算无论是采取计划成本还是标准成本,这只是会计核算的需要,但最终期末进入企业销售成本的都是按上述规定处理之后的“实际成本”,这点税法和会计的规定是一致的。

  贵公司这种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应将标准成本法下与实际成本产生的差,期末根据存货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未销部分已进行税前扣除的差额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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