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有分支机构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导读:
问:外企有分支机构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 专家回复 ] :
新企业所得税对分支机构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有新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第28号)的规定:第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称企业),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小编推荐
现金流量表如何编制(经典总结)
《如何做出纳工作》—日常事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分析(汇总)
新会计制度与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薪支出与应付职工薪酬配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
【问题】在哪些情况下,分支机构无须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
某纳税人咨询,其为一家安徽来宁施工的建筑分支机构,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询问企业所得税究竟该在哪儿缴纳?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内、外资企业分机机构,都可以作为纳税主体。但新法实施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