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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如何税前摊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4 18:59:15 人浏览

导读:

【问题】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上写的适用期限是50年,请问如何税前摊销?【解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第六十七条规定了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

  【问题】

  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上写的适用期限是50年,请问如何税前摊销?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第六十七条规定了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按照该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按照50年以直线法摊销。但如果你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产品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应计入相应的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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