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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得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4 04:17:33 人浏览

导读:

证券交易所得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1)机构从事股票、国债、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任何机构都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2)机构从事股票、国债、期货等交易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
证券交易所得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 )机构从事股票、国债、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任何机构都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 2 )机构从事股票、国债、期货等交易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15条的规定,按税务机关核定的预缴期限,及时预缴入库。交易中发生的亏损,可用下一缴期的盈利抵补,或至年终汇算清缴。
摘自1995年5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所得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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