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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税前扣除比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4 03:31:58 人浏览

导读: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税前扣除比例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缴纳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摘自2001年3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税前扣除比例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缴纳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摘自2001年3月8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9号)
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摘自2003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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