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税收筹划 > 其他税收筹划 > 企业产品代销的纳税筹划

企业产品代销的纳税筹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0 11:26:07 人浏览

导读:

案例:某企业前些年的产品全部外销,出口欧美各国,今年公司决定打开国内市场,计划采用委托商贸公司代销的方式打开局面。具体筹划方案如下:代销有以下两种方式:一、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

  案例:某企业前些年的产品全部外销,出口欧美各国,今年公司决定打开国内市场,计划采用委托商贸公司代销的方式打开局面。具体筹划方案如下:

  代销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二、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

  假如A企业每年有10万件产品委托B公司代销,每件售价100元,成本60元,代销手续费按销售收入的10%支付,买断价格为100-100×10%=90元/件。该企业进项税款为70万元。

  在第一种方式下,A企业和B公司的销售收益和应缴的增值税如下:

  A企业的销售收益=10×90-10×60=300万元;

  A企业应缴增值税=10×90×0.17-70=83万元;

  B公司的销售收益=10×100-10×90=100万元(假设B公司以100元/件的价格销售);

  B公司应缴增值税=10×100×0.17-10×90×0.17=17万元。

  在第二种方式下,A企业和B公司的销售收益和应缴的税金如下:A企业的销售收益=10×100-10×60=400万元;A企业应缴的增值税=10×100×0.17-70=100万元;B公司收取手续费收入=10×100×0.1=100万元;B公司应缴的营业税=100×0.05=5万元。

  第一种销售方式A企业虽然增值税少纳了17万元,但第二种销售方式产生的收益比第一种多100万元,所以该企业采取第二种方式更划算。当然第二种销售方式对B公司相当不利,它需要为此多支付税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