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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房屋土地权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2 04:40:08 人浏览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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