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房屋变更为共有免征契税
导读:
本报曾于8月31日报道“夫妻间房产证加名征税细则本周可能出台,业内分析称"极有可能不征收",昨天下午,夫妻间房产证加名是否征契税有了最终说法。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
免税仅限于加名
网友们纷纷叫好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围绕夫妻间房产证加名该不该交税的话题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焦点,上海也因此出现过“加名小高峰”。财政部与国税总局昨日联合发布的通知令不少急于加名的夫妻吃了颗定心丸。
12366上海财税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海从未开征“加名税”。不过,财政部上述规定限于婚后的夫妻关系,且仅限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是夫妻或将房子过户至另一方名下,就属于赠与或买卖关系,必须缴纳契税”。
网友们纷纷叫好
“终于明确不收税了!”“最后还是听取了民意!”消息传来,网友们纷纷叫好。记者在某门户网站的房地产频道发起的调查中发现,截至昨天16时,参与调查的4711名网友中,近九成网友认为征收加名税是不合理的,同时接近六成的网友认为征收加名税对维护婚姻稳定不能起到作用。
一资深税收业人士昨对记者表示,事实上,目前房产证加名的审核过程中并没有追究“是否属婚前房产”这一过程,因此,从操作层面讲若要收取“加名税”也将带来麻烦。
其实,在公众的质疑声和操作不规范统一的现实窘境中,匆忙试水“加名税”的南京、武汉等地也在前几天“暂停”了征税。
专家观点
征税须合法合理
“法律条文的颁布执行要考虑中国传统的人情伦理观。”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税法专家祝天强律师昨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南京、武汉等地征税的做法,主要是由于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让房产在结婚前的初始物权状态发生了改变,因此存在“财产转移”,征收契税也并非没有法律依据。
“依据国家1999年执行至今的契税征收暂行条例,减、免契税需财政部发文。《通知》的发布正是法律在执行过程中人性化操作的体现。”祝天强表示。
不过,“加名税”曝光后部分地区税务部门短时间内多次改口,也引起了大家对征税随意性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律师韩德云也表示,任何税收政策的出台都需要对合法性、合理性二者进行兼顾平衡,在满足合法性的基础上,用合理性说服社会公众,以理服人。“加名税”、“月饼税”等新词体现出税收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需要通过立法提高规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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