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关税 > 货物贸易项下延期收款登记办理须知

货物贸易项下延期收款登记办理须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6 06:30:08 人浏览

导读:

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进行登记。登陆后在左上角类型选择企业,然后在企业代码栏输入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78。登陆后应及时修改密码。企业延期收款登记包

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进行登记。登陆后在左上角“类型”选择“企业”,然后在“企业代码”栏输入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78”。登陆后应及时修改密码。

企业延期收款登记包括合同登记、债权登记和指定收款银行/外汇局注销共三个步骤:

(1)合同登记。自2008年12月1日后货物出口而发生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须登陆系统办理延期收款合同登记。其中,出口合同中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企业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无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而企业预计/实际收汇日期超过出口日期90天的,企业可在实际出口后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内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

(2)债权登记。企业应于出口后办理债权登记,债权登记时间为自出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起至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企业只能为已经办理了合同登记的延期收款办理债权登记。

(3)指定收款银行/外汇局注销。债权登记注销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企业收到外汇,在办理该笔出口收入的结汇或划转时,应该且只能指定其收款银行为其办理注销;第二种情况下,企业发生退货、境外保留外汇及其他在境内无法收汇的情况,应向外汇局提出注销申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