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拆借筹划法
导读:
从纳税筹划角度说,个体户之间或是个体户和企业之间相互拆借方式产生的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原因在于拆借涉及到的机构较多,易使纳税利润规模降低,有助于实现“削山头”。
个体户与其他经济组织间的资金拆借可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较有利条件,也因相互间资金拆借在利息计算和资金的回收期上有较大弹性和回旋余地,常表现为提高利息支付,冲减账面利润,从而相应减少应纳税额。但关于利息的支付标准应控制在财务规定的范围内,否则将不予扣除。
例如,某行业年度变化较大,某年度个体工商户甲净盈利30万元,个体工商户乙没有盈利,亏损1万元,两个个体户的资金都比较雄厚。如果都不贷款,也不互相拆借,则:甲应纳税额=300000×35%-6750=98250(元);乙不用纳税。
如果两个个体户互相拆借,该年度甲向乙贷款60万元,年利息率为10%,年度末甲应向乙支付利息6万元,则:甲应纳税额=(300000-60000)×35%-6750=77250(元);乙应纳税额=(60000-10000)35%-6750=10750(元)。通过筹划,两者共少缴税款10250元(98250-77250-10750=10250)。
从实际操作看,其复杂程度远不止这些,且个体户之间也可利用个人作为中介相互拆借,因为个人利息所得适用的是20%的税率,当个体户经营收入远远超过5万元时,相对于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而言,还是较轻的。加上回收期的控制,利息率的合理安排等手段,个体户可规避很大一部分税收。
如某个体户甲某纳税年度获净利润15万元,同年个体户乙获净利润12万元。该两个个体户应如何筹划?
若不互相拆借,则:甲应纳税额=150000×35%-6750=45750(元);乙应纳税额=120000×35%-6750=35250(元)。
如互相拆借,甲向乙贷款100万元,同时乙向甲贷款100万元,贷款利息以个人形式支付,年利率为10%,利息均为10万元。
甲应纳税额=(150000-100000)×35%-6750=10750(元),利息所得应纳税额=100000×20%=20000(元),甲可节省税收15000元(=45750-10750-20000)。
乙应纳税额=(120000-100000)×20%-1250=2750(元),利息所得应纳税额也为20000元,可节省税收12500元(=35250-2750-20000)。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为进一步推进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当前个体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临县地税局率先在吕梁市开展了个体工商户电子定税工作,确定了以地段控税源、以序号寻
我们厂是一家港资制衣厂(属个体工商户),老板是香港人.我为法人代表.金融海啸后订单不足,傲了几个月,手上已没有订单,现在想结束这厂,但资不抵债,能否申请破产,还
核心提示:在东莞,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者住所等内容,可以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东莞个体
核心提示:在东莞,个体工商户歇业时,应当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东莞个体工商户如何注销登记注册。办理条件:个体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