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4 09:45:12 人浏览

导读:

自从个税的新政策实施以来,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来说是很高兴的,因为此次个税改革中,个人所得税成为改革的重点,因此也是所有纳税人关注的焦点,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规定的相关内容。

  自从个税的新政策实施以来,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来说是很高兴的,因为此次个税改革中,个人所得税成为改革的重点,因此也是所有纳税人关注的焦点,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规定

  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2、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

  3、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5、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标准扣除。

  6、在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但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其实,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也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不过,不同的纳税义务人在专项费用扣除方面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像是当年没有生病的,也不可能随便扣除相应的医疗费,再说现在大多数的大病医疗都可以用医疗保险报销。

  三、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钱

  个人所得税起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税起征点现在是5000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国家的经济收入主要是靠大家收入征税所得。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