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团体商业保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导读:
问:如公司上团体商业保险,人员10人,但只是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享受保险,这个人今天在,明天又离职了,但人数一定,这样要是交税的话,个所税公司规定个人负担,每月摊,还是如何计算,请指教?团险交不交税?如何计算,在人员流动情况下。
答:根据京地税个[2002]597号文规定:“个人取得国家规定必须由雇佣单位负担的保险以外的各类商业保险的保费,一律计入个人取得保费当月的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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