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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300元的月饼可能要交60元个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8 11:59:05 人浏览

导读:

商报记者岑嵘综合报道中秋佳节临近,相信今年不少人在品尝月饼时,会感觉不那么“甜蜜”了。这是因为,以往很多人没有留心到的“月饼税”被媒体曝出,很多人第一次了解到,原来以为是单位“纯福利”的月饼,也要缴税,收入正好在临界点的职工,可能为一盒300元的月

  商报记者 岑嵘 综合报道

  中秋佳节临近,相信今年不少人在品尝月饼时,会感觉不那么“甜蜜”了。这是因为,以往很多人没有留心到的“月饼税”被媒体曝出,很多人第一次了解到,原来以为是单位“纯福利”的月饼,也要缴税,收入正好在临界点的职工,可能为一盒300元的月饼要多掏几十元的个税,感觉当然“不爽”。近日,财税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税务部门对月饼等单位发放的实物征税是依法办事,如果市民觉得发月饼缴税不值,单位不如直接发钱来得实惠。

  税务部门回应称,个人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其中对于企业从福利费项目支出给员工的钱,若是用于某些职工困难补助的就免税;若是人人有份,且是为提高员工待遇的就不属于免税范围。月饼显然属于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所以应该缴纳个税。

  “月饼税会影响个税起征点,但影响很小。”相关负责人说,一盒月饼的价格通常也就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之间,总体看对个人收入的影响不大。

  税务:“月饼税”征收合法

  专家:月饼征税法理上没错

  “月饼税”实际上并不存在,真实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告诉记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无论是单位派发的月饼,还是元宵节发的元宵、端午节发的粽子、夏天发的茶叶,包括劳保用品或鸡蛋、带鱼等,都属于“实物”形式的个人收入,按照我国税法相关要求,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普通消费者对税法原则不清楚,导致很多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其实,税务部门只是依法征收,而且已经征收多年了,刘桓说,“月饼征税法理上并没有错”。

  “发放月饼,单位领导主要考虑是有个过节的氛围。”一家公司财务人员告诉记者,其实,一般内资企业单位购入月饼,单位不仅要缴25%的企业所得税,而且费时费力,职工个人还要负担个税。“如果将买月饼的钱作为过节费下发员工,员工的个税虽然不能省,但单位省了一笔企业所得税,也可以避免月饼大搬家,造成浪费。”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桦表示,税法规定发放实物也要征税,这是为了避免一些单位以多次发放实物的形式,来逃避税收。专家建议,单位大可以征集民意后,以发放过节费等形式代替发放月饼等实物,避免硬性派发伤了民意。

  此外,由于今年9月1日起,个税免征额将提高至3500元,事实上一些单位的员工工资在去除掉“三险一金”后并不能达到3500元以上。如果所发放月饼价格不高,且与职工现金等收入相加后没有达到3500元的话,并不需缴税。

  财务:发月饼企业也要缴税

  今年的中秋节是公历9月12日,多数单位将在中秋节前夕向职工发放月饼。以9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法来计算,一盒月饼带来的税收有多少,还要视个人收入来定。

  记者发现,由于一些媒体和市民不熟悉个税的计算公式,在计算中没有减去“速算扣除数”,导致网络上流传应纳税所得额为4400元,加上300元月饼钱,个税为此提高500元,相当于“为300元月饼买了500元的单”的错误说法。

  参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个税的计算相对简单,即以个人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减去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属于7级税率中的哪一档,就以“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参照以上公式,假设王先生实际到手的月收入金额为5000元,减去3500元免征额后为1500元,即“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适用第一级税率3%,即1500元乘以3%减去速算扣除数0,王先生当月应缴个税为45元。而本月单位又发放了价值300元的月饼,王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上升为1800元,就适用第二级税率10%和105的速算扣除数。计算可以得出,王先生领了月饼后,1800元乘以10%减105等于75元。也就是说,王先生为这盒月饼多缴了30元个税。

  由于一盒月饼对收入处在7级税率临界点的职工影响较大,再举一个位于此区间收入的例子。假设刘女士月薪收入为8000元,减去3500元免征额后,“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元,恰好处于第二级10%的税率,4500乘以10%减去105,可以算出刘女士应缴个税345元。而如果单位发放了300元的月饼,恰好使刘女士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达到了第三级20%的税率。计算可以得出:(4500+300)×20%-555=405元。也就是说,刘女士为这盒月饼多负担了60元个税。

  算税:月收入不同税额也不同

  有网友提出,一盒月饼已缴纳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单位发放还须再缴个税,这不属于重复征税吗?

  税务部门表示,对于一件商品,在不同环节可以征不同的税,这是我国税法明文规定的,这种情况属于“复合税”的问题,也是国际惯例。

  不过对于单位发放月饼没有并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都将从轻处理,税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由于“月饼税”涉及税额通常较小,一般也很少按高限来处罚企业。

  释疑:重复征税是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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