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税今年1-6月个人所得税增收9.7亿元
导读:
中新网成都7月10日电(记者刘忠俊)10日,记者从成都市地税局获悉,2010年1-6月,成都市个人所得税出现大幅增长,累计入库35.13亿元,同比增长38.34%,增收9.73亿元。
据成都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个人所得税出现增长主要原因,一季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12元,增长12.3%,是直接带动个人所得税较快增长原因之一。1-6月单位分红奖励入库个人所得税增幅大,其中80%增收额来自城区。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1-6月成都市扣缴个人所得税913万元。还有就是去年同期基数较低,今年成都市个人所得税增长有恢复性增长因素。
2010年成都地税局依法加强了个人所得税征管管理。以全员全额管理为方向,8733户企业通过个人所得税软件申报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增长1倍。强化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数44592人,同比增加6430人。
受地震影响较大的都江堰、大邑、彭州灾后重建经济复苏较快,个人所得税增长近翻番。
成都地税相关负责人表示,1—6月,该局加强了对高收入行业和人群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查补税款720万元,其中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补税80万元,促进了高收入者依法诚信纳税。(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从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新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
大小非减持高峰十月已至,资本市场上造成的富豪神话也不胜枚举。对于一夜暴富的自然人大小非,套现所得是否纳税,并且征税与否的合理性如何?昨日,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