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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税预征率调整为1.5%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8 00:47:19 人浏览

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明确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公告指出,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代开货运发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明确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

  公告指出,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代开货运发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统一按开票金额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查账征税的代开货运发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不得从已核定税额中扣除。

  (中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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