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存根联保存期限是多久
导读: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发票存根联保存期限是多久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发票存根联保存期限是多久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妥善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销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0条有关“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地税机关查验后,按照核销的程序进行销毁。请注意:“保存期满,报经地税机关查验后,按照核销的程序进行销毁。”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时保存5年,但是如果报税务机关查验,而税务机关未能查验或不置可否,那就只能无限期保存了。
二、发票存根丢失怎么办
(一)丢失"空白发票"
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三)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三、购货丢失发票怎么入账
1、首先,打电话与销货方联系,说明你的发票丢失了的情况,需要他们提供原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看销货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一般销售方会让你写一份取得存根联复印件的申请,你就把你实际丢失的情况写一下,请销售方协助复印存根联;
3、带上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和经办人身份证去销货方处取得存根联的复印件,并让销货公司盖上发票章或公章,具体还需要哪方面的资料按销货方公司的要求来;
4、去税务局咨询下,发票丢失需要在哪个报纸或杂志上登报,不同的地方要求的杂志社会不一样,按照当地你公司对口的税务局的要求来;
5、办理登报,办好后杂志社或给你一张登报的回执;
6、如果是普通发票,凭登报的回执和存根联复印件就可以入帐了;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凭登报的回执和存根联复印件去税务局办理抵扣,并且接受税务局的处罚,然后再入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票存根联保存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发票存根是要按照规定保存的,丢失了要及时通知税务部门。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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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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