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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建安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6 14:46:59 人浏览

导读:

【问题】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和景观工程施工,完工后现要开具发票。请问,请税务局代开此类建安发票,我公司需向税务局提供哪些资料?【解答】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

  【问题】

  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和景观工程施工,完工后现要开具发票。请问,请税务局代开此类建安发票,我公司需向税务局提供哪些资料?

  【解答】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原件、复印件;(3)对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5)纳税人如涉及抵减建筑业收入的,还应提供完税凭证及合法有效发票原件、复印件。

  具体流程:

  (1)项目登记。网上预登记或到项目地地税局进行项目登记。

  (2)项目确认。建筑业纳税人在网上预登记后,到项目地地税局进行确认。

  (3)发票开具。根据工程结算进度,到项目地地税局缴纳税款(免税的除外)、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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