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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出税率为6%的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6 13:53:46 人浏览

导读:

问:我公司曾由北京房山区某灰厂购入一批硝石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率为6%,但加盖的印章却不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章,而是该灰厂的财务专用章,请问,此类发票是否允许申报抵扣进项税?答:根据财税字[1994]004号《财政部、国家税

问:我公司曾由北京房山区某灰厂购入一批硝石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率为6%,但加盖的印章却不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章,而是该灰厂的财务专用章,请问,此类发票是否允许申报抵扣进项税?

  答:根据财税字[1994]00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规定,自1994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在“税率”栏填写征收率6%,在“税额”栏填写其本身应纳税额。此种专用发票可以做为扣税凭证。”因此,你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属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准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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