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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特定群体劳动争议案件频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5 00:41:56 人浏览

导读:

近年,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大使得劳动案件出现井喷。海淀法院民一庭调研发现,从总体趋势来看,用人单位的行为在逐步规范,但对于下列三类特定群体,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仍较为突出。一是物业服务人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保安、保洁、电
近年,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大使得劳动案件出现井喷。海淀法院民一庭调研发现,从总体趋势来看,用人单位的行为在逐步规范,但对于下列三类特定群体,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仍较为突出。

一是物业服务人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保安、保洁、电梯工、司炉工等大量物业类服务吸收了众多的进京务工人员。这类低收入劳动者由于自身年龄、文化层次、维权能力等多方面的原因,较容易成为权益被侵害的对象,相关劳动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诉讼中,劳动者一般都主张存在加班事实,但基于保安、电梯工、司炉工等职业的特点,单纯工作时间的经过并不能作为法院判断其加班事实是否存在的依据。在实务中,此类劳动纠纷出现时,往往不是一个劳动者单独进行起诉,而是在同一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工作的同龄或同乡工友一起提起诉讼。

二是培训机构雇佣人员。由于培训机构运营不规范、培训机构监管制度不完善,受雇于培训机构的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现象近年来逐渐增多。很多培训机构在一期招生后,未清结工资时就销声匿迹,劳动者此时才发现该机构无固定办公地点、无银行账户、无相关财产。劳动者起诉后,培训机构不应诉或无法送达,劳动者即使有充分的证据材料也将面临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胜诉后无财产可执行的困境。

三是怀孕期女员工。随着国家保护力度的加大,用人单位明目张胆辞退怀孕女员工的案件已不多见。但在用人单位以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的诉讼中,大部分被告为孕期女性员工。这些被诉女性实际上并不存在或者仅存在一些轻微违纪行为,如迟到、早退、请假不规范、向他人谈及工作内容等。庭审中用工单位往往表示对被诉员工怀孕一事毫不知情,以此来规避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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