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
导读:
被诉人: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法定代表人:熊某,某交通局副局长兼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案情申诉人王某与被诉人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因履行《聘用技工合同书》发生劳动争议,申诉人王某于1997年1月20日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销辞退决定,或一次性发给合同期内全部工资福利。
调查核实情况被诉人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根据当地交通局的决定,于1995年下半年开始筹建。在筹建过程中,交通局批示:检测站由运管所管理,成为集体企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主管部门财务脱钩,运管所检查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个别技术人员。1996年8月29日,当地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为全民事业单位。1995年10月份,申诉人王某根据检测站选聘条件,带资2000元进入检测站工作,并协商签订了1996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为期3年的《聘用技工合同书》。此后,王某由检测站推荐参加了为期10天的“某省第六期汽车检测站检测人员培训班”学习。由于王某工作吃苦,技术也比较好,被某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授予“1996年度公路运输行业最佳修理工称号”。1997年1月2日,申诉人王某接到检测站书面通知:不安排上班,工资停发。
分析意见由于被诉人检测站具有用人资格,且双方协商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申诉人在被诉人处连续工作达15个月之久,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有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被诉人检测站单方决定与申诉人王某解除劳动关系,将申诉人王某辞退不具备合法依据。同时,被诉方应补发王某应得的工资。
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裁决如下:
1.被诉人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与申诉人王某签订的《聘用技工合同书》内容基本合法,当事人双方应继续履行;
2.申诉人王某从1997年1月2日至其重新到检测站上班之日,检测站每月应发给申诉人基本工资;
3.本案受理费30元,处理费270元,共计300元,由被诉人承担200元,申诉人承担100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前言]就业工作是每个人都面临的问题。在国家法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都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它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