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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非全日制劳动者,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07:36:37 人浏览

导读:

部分企业招聘如清洁工等岗位时,会要求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怎样的一个工作制度呢?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差别??...

  部分企业招聘如清洁工等岗位时,会要求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怎样的一个工作制度呢?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差别在哪里呢?为何企业在这种工作内容易交接的岗位要求非全日制用工呢?让我们来看看吧!

  一、劳动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一个概念,也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

  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也被称为“小时工”,但是需要了解,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和一些由个人和家庭雇佣的钟点工并不一样,钟点工和雇主属于是劳务关系,签署的是民事雇佣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签署的是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除了工作的时间不一样外,还有别的区别。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如下几种:

  1、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不签署劳动合同;全日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还可以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全日制用工里规定全日制用工不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签署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而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在3个月以上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用人单位都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如果不是法律规定的情形的话,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则是三十天。

  这些规定都是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三、为何有些企业规定部分岗位招收非全日制用工?

  这里我们了解一下为什么有些企业规定一些工作内容易交接或无需交接的工作岗位要求非全日制用工呢?

  1、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需要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一个月以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这点非全日制用工没有如此规定,也就为企业规避了一些风险。

  2、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大部分情况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而非全日制没有如此规定,也就导致了部分岗位可以招聘非全日制用工。

  3、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只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而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这项规定可以让企业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医保、社保等。

  综上所述,在一些工作内容易交接或者无需交接的岗位上,大部分企业会选择非全日制用工,比如清洁工的情况,招收全日制用工劳动者,需要缴纳社保,且解除劳动合同时很多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非全日制用工,即使招收两名员工,需要支付的劳动报酬也是一样的,且不需要缴纳社保和没有经济补偿的风险。

  各位了解到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形式的用工,和明白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功的区别了吗?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各位读者了解到一些劳动合同法上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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