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司考难点精析 > 民商经济法 > 2011年司法考试劳动法之非全日制工

2011年司法考试劳动法之非全日制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1 18:38:50 人浏览

导读:

【导读】2011年司法考试劳动法之非全日制工,司法考试中劳动法是经济法中的重点内容,这部分内容重点比较突出的。为此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非全日制工的重点内容,帮助大家复习。精彩推荐2011年司法考试劳动合同法总则2011年司考商业银行法重点内容2011年司

  【导读】2011年司法考试劳动法之非全日制工,司法考试中劳动法是经济法中的重点内容,这部分内容重点比较突出的。为此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非全日制工的重点内容,帮助大家复习。

  精彩推荐

  2011年司法考试劳动合同法总则

  2011年司考商业银行法重点内容

  2011年司考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重点内容

  2011年司法考试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讲解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我们应当掌握《劳动合同法》的下列规定: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且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法律|教育|网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版权所有,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法律教育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