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资 > 最低工资 > 最低工资标准 > 山东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近百元增幅超过20%

山东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近百元增幅超过20%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6 13:43:10 人浏览

导读:

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比现行标准平均上调近百元,增幅超过20%。在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指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

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比现行标准平均上调近百元,增幅超过20%。

  在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指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调整后的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分为五类:350元、380元、420元、470元、530元。学徒等新进人员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另外,今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再同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全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自200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共分为五类,比起现行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60元至120元,增幅超过了20%。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