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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期间的工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17:43:4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国家的工作岗位有很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挑选适合自己的岗位,有些岗位比较特殊,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得职业病,就比如说我们常见的老师以及办公人员,劳动者患职业病以后应当及时鉴定,那么职业病鉴定期间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们国家的工作岗位有很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挑选适合自己的岗位,有些岗位比较特殊,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得职业病,就比如说我们常见的老师以及办公人员,劳动者患职业病以后应当及时鉴定,那么职业病鉴定期间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职业病鉴定期间的工资标准

  如果诊断结果确定劳动者未患职业病的,期间应保证劳动者病假工资标准。关于病假工资的标准问题,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据此,病假期间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如果经过观察、诊断,确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观察诊断期间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标准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内,要保证劳动者的原工资待遇。综上分析,在职业病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先保证劳动者的病假工资标准,根据观察诊断的结果确定是否补发差额的工资。

  二、申请职业病诊断时所需材料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1、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疑似患有职业病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在检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根据检查结果来确定,如果劳动者并没有换上职业病,那么就按病假工资计算,如果确实患上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全额工资。以上就是“职业病鉴定期间的工资标准”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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