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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02:00:40 人浏览

导读:

内容提示:提高认识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做好培训工作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提高认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了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就业机制的形成,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调

内容提示:

提高认识

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做好培训工作

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提高认识

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了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就业机制的形成,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调整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了城镇化发展进程,促进了城乡经济发展。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城乡社会稳定。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清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审批、登记项目,现有政策法规凡与《通知》不相符合的要废止或取消。

开展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收费专项检查,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外,凡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不允许变相收取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管理费、跟踪服务费等任何费用。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各地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加强对用工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检查,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四)做好培训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力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完成培训任务。结合市场就业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对农民工的政策法规培训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河北省女职工保护规定》、《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条例》等内容。要提高农民工的政策水平、技术素质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1.各地要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农民工的管理,要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就业管理范围,将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所需经费按照就业经费管理办法,做好预算,如实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证。

2.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服务,把外出就业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我省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产业化水平,提高我省劳务输出的竞争力,确保我省今年的劳务输出工作有新突破。

3.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的就业、就业服务、劳动工资、劳动保障监察、职业培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市要明确一名主管局长负责牵头,一个处室主要负责,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确保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劳动保障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详见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03年5月7日冀劳社[200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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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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