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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降薪裁员先与职代会协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0 04:41:26 人浏览

导读:

尽管碰上金融危机,但企业老板要裁员降薪不能随心所欲,楼宇职代会成了员工的好“娘家”。昨天下午,从静安曹家渡社区静安律德大厦召开的二届三次职代会上获悉,通过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楼宇职工的权益多了“娘家人”的保障,这种做法在本市尚属首次。据悉,律德

尽管碰上金融危机,但企业老板要裁员降薪不能随心所欲,楼宇职代会成了员工的好“娘家”。昨天下午,从静安曹家渡社区静安律德大厦召开的二届三次职代会上获悉,通过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楼宇职工的权益多了“娘家人”的保障,这种做法在本市尚属首次。

据悉,律德大厦是一栋涉外商务楼,有40余家入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小型企业分别占60%以上。为了让员工能“抱团”维护权益,大厦在2007年召开了二届一次职代会,在本市首创了在商务楼宇建立职代会制度的新模式。去年,又在大厦成立了民主共商管理小组,员工日常维权有了常设机构。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如何让员工不受损害?昨天,职代会上通过了《2007-2009年度律德大厦集体合同及其附件的补充条款》,以及《律德大厦企业专项工资协议》,员工权益有了“白纸黑字”的保障。

了解到,根据集体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大厦入驻企业确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裁员10人以上或者不足1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大厦民主共商管理委员会说明情况,获得认可后方可实施。大厦内的企业需要招聘员工的,可将信息及时反馈于大厦工会联合会,优先解决大厦内原企业经营困难被裁员的员工就业。

在企业方代表和工会方代表签订的专项工资协议中则规定,对于工资协议的期限、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工资的增长幅度,各企业可以自主协商,个别企业确因经营困难,降薪幅度大于5%的,必须报楼宇民主共商管理小组讨论、备案。协议还确定了楼宇内企业一些工种的最低工资,防止一些企业打“擦边球”,增强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律德大厦职代会制度实行至今,已发挥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较大“威力”。去年,该楼宇中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0%;“四金”或综合保险的按时、足额缴纳率达到96%;员工带薪休假达到98.5%;88%的企业建立了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平均增幅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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