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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扣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9 07:29:33 人浏览

导读:

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做出的选择,但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一定的实力差距,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和劳动者的合同,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更多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扣税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做出的选择,但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一定的实力差距,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和劳动者的合同,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更多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扣税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扣税吗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不扣税的。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是劳动争议中经常讨论的问题。其中主要的观点有二:第一种是主张适用特殊时效,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计算时效,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1年;第二种主张一般时效,即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1年内。

  首先,特殊时效的适用对象是劳动报酬。双倍工资实质构成包括劳动报酬和对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惩罚责任。而双倍工资处罚仅仅是以工资来衡量单位的惩罚额度,并非所指双倍工资都为劳动报酬;

  其次,立法目的上看,双倍工资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让其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质便体现出来。所以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性责任,用之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一种方式。所以,双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责任适用一般时效。

  三、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一)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二)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闹掰了,二者存在和谐协商解除合同的可能。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扣税吗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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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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