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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几个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8:06:19 人浏览

导读:

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都会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但是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不能同时选择两个赔偿。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几个月、经济补偿金期限规定、用人单位对经济补偿金作出的补偿标准。

  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都会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但是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不能同时选择两个赔偿。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几个月、经济补偿金期限规定、用人单位对经济补偿金作出的补偿标准。

  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几个月

  最长补偿年限不超过十二年,是指其本人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经济补偿金按当地平均工资3倍支付的人员, 而本人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不受此限制,仍按其本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工作几年支付几个月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期限规定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对经济补偿金作出的补偿标准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几个月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只有劳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不能胜任此工作或者经过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劳动补偿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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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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