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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月工资计算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3 08:54:35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更多关于临时工月工资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更多关于临时工月工资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临时工月工资计算方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二、什么是临时工

  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无试用期标准直接上岗入职,一般家政服务行业比较多,通常以4至8小时工作日薪几百元。临时工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是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

  三、临时工享有的福利待遇

  武某是寿光市某管理处一名负责后勤的职工,工作已经8年。看到其他同事休带薪年休假,武某也鼓足勇气向单位领导提出休假申请,但领导却说,享受休假的都是单位正式在编职工,是正式工的福利待遇,武某只是单位聘用的临时工,没有享受年休假的资格。就此,武某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人社部门指出,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首先,《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因此,武某虽然没有所谓的正式编制,但其与单位间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属于单位的一名劳动者。其次,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规定:《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因此,单位领导所谓“临时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说法已没有法律依据。再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国家制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因为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所以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武某作为单位的一名劳动者,完全有权享受年休假。

  即使是聘请临时工,也最好签订好合同,避免产生纠纷。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临时工月工资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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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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