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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社保没合同的员工辞职可获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1 10:31:3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高峻应聘到北京市某合资企业工作后,一直要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可该企业却以试用为名予以拒绝。一年后,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高峻应聘到北京市某合资企业工作后,一直要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可该企业却以试用为名予以拒绝。一年后,高峻再次提出上述要求,仍然未果。于是,他主动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支付加班工资、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再次遭拒。

  无奈,高峻来到门头沟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询问,企业做法是否合法?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指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可知,本案中,企业应当支付高峻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另外,《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高峻系作为员工一方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因此,企业不必支付50%额外经济补偿金。(阎义)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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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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