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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截肢农民工获赔37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22:36:32 人浏览

导读:

11月3日上午,因在工作中受伤失去右前臂的农民工吴鹏飞,在平顶山市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陪同下,终于从该区劳动仲裁委领到了工伤赔偿款37万元。家住平顶山市宝丰县大营镇康洼村的吴鹏飞,是该市石龙区昌茂纺织公司的挡车工。2009年11月的某一天,吴鹏飞在

  11月3日上午,因在工作中受伤失去右前臂的农民工吴鹏飞,在平顶山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陪同下,终于从该区劳动仲裁委领到了工伤赔偿款37万元。

  家住平顶山市宝丰县大营镇康洼村的吴鹏飞,是该市石龙区昌茂纺织公司的挡车工。2009年11月的某一天,吴鹏飞在工作时发生事故,右臂被机器轧伤后截肢。用人单位在支付了医疗费后,以吴鹏飞的伤害系自身过错所致为由,拒绝给予相应的工伤赔偿。家境贫寒的吴鹏飞在家人的陪同下向石龙区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及时指派律师协助吴鹏飞搜集固定证据,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经平顶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吴鹏飞的伤害构成五级伤残。

  今年5月份,吴鹏飞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向石龙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昌茂纺织公司一次性赔偿各项工伤待遇。在仲裁委组织的多次庭审中,由于双方对残疾器具配置费的价格、更换周期、能否一次性赔偿等问题分歧较大,仲裁庭虽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协议。

  为使此案顺利审结,使农民工能够及时得到赔偿,仲裁委在做通昌茂纺织公司工作的情况下,组织双方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省城有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咨询和论证,详细掌握相关依据和政策后,援助律师和仲裁委再次向纺织公司老板讲法释理,有的放矢地进行调解。经过多方艰难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吴鹏飞终于得到了一次性赔偿。(姜泽俊)

  阅读延伸: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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