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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出庭作证,单位可以扣除工资吗?(全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7 17:57:11 人浏览

导读:

【问题提示】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出庭作证,单位可以扣除工资吗?【案情】高印任某销售公司发售部副经理。一日,高印加班直到凌晨两点才回家,刚掏出钥匙准备开门时,忽然听见隔壁马大婶家传来吵闹声,马大伯还厉声喝道:“谁?

  【问题提示】

  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出庭作证,单位可以扣除工资吗?

  【案情】

  高印任某销售公司发售部副经理。一日,高印加班直到凌晨两点才回家,刚掏出钥匙准备开门时,忽然听见隔壁马大婶家传来吵闹声,马大伯还厉声喝道:“谁?!”静了一会,突然砰的一声一个重物掉落在地,马大婶顿时扯起嗓子叫起来:“救命啊!抓贼啊!”“不好!出事了!”高印赶紧扭身去拍门,不想那门早开了,只是虚掩着。打开门一看,里边灯亮着,只见马大伯正和一个壮汉扭作一团,马大婶在一边已经吓傻了。高印赶紧上去帮马大伯,一边冲着马大婶喊:“快报警!”等警察赶来时,一起合力抓住了罪犯。到了月底高印便收到了法院的通知书,通知他下个月的6号到法院参加马大伯家案件的审理,出庭作证。高印向上级做了汇报并出了庭。第二个月底高印领工资时发现公司少发了自己三天的工资。问财务科的人,财务科的工作人员说他出庭那几天缺勤,不能给工资。高印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扣发高印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必须在裁决生效当日予以补发。

  【案例分析】

  我国《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同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到人民法院作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有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高印出庭作证,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属于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的行为,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权利应当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在出庭作证期间他虽然没有上班不在岗位上,但他依然提供了正常的社会劳动,应当获取工资。

  【律师提示】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50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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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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