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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章制度不完善成劳动争议案败诉关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6 12:46:07 人浏览

导读:

自去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止以来,企业对员工的开除、除名、辞退、罚款的规定失去了法律依据。目前,我市无论大小企业都重新制定了属于自己的规章制度。连日来,芝罘区劳动仲裁委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完善的规章制度,成为劳动争议的诱因,甚至成为企业在劳

自去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止以来,企业对员工的开除、除名、辞退、罚款的规定失去了法律依据。目前,我市无论大小企业都重新制定了属于自己的规章制度。连日来,芝罘区劳动仲裁委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完善的规章制度,成为劳动争议的诱因,甚至成为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的关键。

违法规章成争议焦点

宋某2008年7月进入某私立医院工作,医院发放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今年5月合同到期后,宋某离开医院,同时要求医院支付工作两年期间的周六加班工资近6万元,医院认为自己仅仅在《员工手册》上规定了周六工作,事实上公司并非每周六都安排员工工作,且即使安排周六加班,加班工资都已在平时的工资中支付,不同意支付。

协商不成,宋某提起劳动仲裁。案件经仲裁、一审,庭审中,宋某提供了医院的《员工手册》作为医院安排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证据,在医院没有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情况下,仲裁委最终裁决支持了宋某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我市尚有部分企业的规章制度有类似的情况。如有的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10小时,但其实每天工作没有那么久。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将来员工拿企业的规章制度去打官司的,公司提不出相反的证据的情况下,败诉肯定是企业的。所以,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切记要符合规范和完善。

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公司制度

究竟什么样的规章制度才算完善呢?长期从事企业规章制度研究的山东信力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士俊指出,完善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程序上也要合法,应当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如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等。同时,规章制度也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序良俗,而最为关键的一点,规章制度制定出来以后必须向劳动者公示。“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不仅能起到正面引导与教育作用,还能起到反面警戒与威慑作用,同时还有防患于未然与预防争议发生的作用,对于事后支持与提供处理劳动争议证据也有莫大的帮助。”林士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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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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