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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何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9 05:45:00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借鉴国外发展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的利弊,结合中国国情确立的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作用,有效缓解职工患病,负担高额诊疗费用的风险;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借鉴国外发展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的利弊,结合中国国情确立的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作用,有效缓解职工患病,负担高额诊疗费用的风险;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互济性和公平性。但单纯的社会统筹,其结果会导致个人自我约束较弱,过分依赖社会医疗保险,而不能形成有效的医患制约。从目前我国的管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看,也没有能力实行完全的社会统筹。

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一方面可以在现实的医疗消费中建立医患直接制约机制,促使职工把原?quot;看病不花自己的钱不心疼"的医疗消费心理,转变为自我约束的医疗消费行为。另一方面促使职工在年轻健康时,就为自己年老、有病时储蓄医疗费,有利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积累机制,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产生的缴费来源减少而支出增大的压力。实行单一的个人账户制,没有社会统筹的互助共济,由于目前我国职工收入水平较低,而医疗成本高,支出管理控制的手段跟不上,会导致部分大病患者和多发病患者因个人账户支付不足影响医疗或因病致贫影响基本生活。

借鉴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各自作用,采取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社会保险和储蓄保险两种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横向"社会共济保障和"纵向"个人自我保障的有机结合,既有利于发挥社会统筹共济性的长处,也有利于发挥个人账户具有激励作用和制约作用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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