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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目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9 16:24:09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成为法律法规配套、覆盖范围广泛、基金来源渠道稳定、待遇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管理手段现代化和科学化、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有机衔接的失业保险制度。法律法规配套,是指以《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成为法律法规配套、覆盖范围广泛、基金来源渠道稳定、待遇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管理手段现代化和科学化、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有机衔接的失业保险制度。

法律法规配套,是指以《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失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使失业保险的各项工作真正建立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基础上,切实提高失业保险工作的法制化程度。

覆盖范围广泛,是指所有具有失业风险的劳动者纳入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使他们在非自愿性中断就业情况下,都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方面的服务。

基金来源渠道稳定,是指除继续坚持和完善现有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合理负担的机制外,要明确规定基金入不敷出情况下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同时,还要考虑通过国家发行特种债券、变现部分国有资产等,使其形成稳定可靠的基金来源渠道,使失业保险基金及时得到充实。

待遇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指参考国际失业保险方面的经验及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选择确定适宜的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死亡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家属津贴、促进就业补助金及其他必须开支的项目等;合理确定各项待遇水平;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还应形成正常调整的机制。

管理手段现代化和科学化,是指失业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要采用科学、先进的手段,尤其是应普遍实现计算机管理,推广应用标准化、统一化的软件,并在统筹地区或更大范围联网,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有机衔接,是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和期满以后,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能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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