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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哺乳期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6 18:17:38 人浏览

导读:

女性因为肩负着孕育孩子,为人类繁殖后代的重任,所以属于一种弱势群体,是理应得到保护的,所以,女性在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都是不可以随意解雇的。那么,女员工哺乳期解除合同怎么补偿?下面看看法律快车小编介绍吧!

  女性因为肩负着孕育孩子,为人类繁殖后代的重任,所以属于一种弱势群体,是理应得到保护的,所以,女性在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都是不可以随意解雇的。那么,女员工哺乳期解除合同怎么补偿?下面看看法律快车小编介绍吧!

  一、女员工哺乳期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哺乳期间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不满足录用条件。

  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内怀孕或尚在产期、哺乳期的则可能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为被用人单位辞退。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女职工如有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其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

  3、有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

  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的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4、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即使是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无条件的予以辞退。

  5、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劳动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不管是否是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用人单位都可以无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什么是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以上是一篇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解除合同怎么补偿”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女性在哺乳期解除合同的补偿方法,还有哺乳期间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以及劳动争议的概念,对于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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