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贯彻<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
导读:
文 号:成劳社办[2004]1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时间: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现将《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办[2003]12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3号)的规定,各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其中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机关所对应的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登记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二、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间因工伤认定管辖产生异议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
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3]126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准确,适用法规恰当,程序合法。
二、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应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和《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职工因生产性事故伤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后,应告知管辖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我省原职工伤亡性质认定的有关规定与《工伤认定办法》不一致的,从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当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不小心遭受到的伤害,无论是否因为职业都构成了工伤。我国对于职工工伤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工伤保险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1月1日实施。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对切实保障工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