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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资怎么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9 14:26:3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就应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工作,同时用人单位也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报酬,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资,那么一般工资怎么计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就应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工作,同时用人单位也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报酬,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资,那么一般工资怎么计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般工资怎么计算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4)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双倍工资计算基数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而不是实发工资,不应当包含年终奖金等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计算基数的判断标准,应当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以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最长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三、带薪休假工资计算公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一般工资怎么计算"等相关法律知识。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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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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