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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用饭票抵工资,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2 15:27:31 人浏览

导读:

现在有很多工地或者大型工厂,声称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关心员工的饮食健康,于是采用饭票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的形式来抵工资,那么,工地用饭票抵工资,合法吗?法律法规对工资的支付以及领取的规定有哪些?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现在有很多工地或者大型工厂,声称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关心员工的饮食健康,于是采用饭票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的形式来抵工资,那么,工地用饭票抵工资,合法吗?法律法规对工资的支付以及领取的规定有哪些?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工地用饭票抵工资,合法吗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由此可见,工地以饭票形式抵工资,是不合法的。

  二、工资支付与领取的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规定如下: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加班工资的支付规定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工地用饭票抵工资,合法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工地用饭票抵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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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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