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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08:21:42 人浏览

导读:

内容提示: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组织督促检查加大力度,认真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健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机制(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广大

内容提示:

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组织督促检查

加大力度,认真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建立健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机制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切实抓紧抓好。当前要突出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清偿工作,凡2003年当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在2004年春节前全额支付,对2003年前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文付70%以上。

(二)突出重点,组织督促检查

各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制衣、餐饮服务行业及各类经济开发区、私营工业区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大力度,认真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3]94号文件精神,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责令补发。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应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四)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机制

各级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商、经贸、人民银行、税务、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行综合治理。

[详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2003年12月22日皖政办明电[2003]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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