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增长5% 陕西公布企业职工工资调控目标
导读:
陕西省公布企业职工工资调控目标:2010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不低于5%,国有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
2009年,陕西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1027.74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293元,比上年增长16.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6.2%。根据我省2010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经测算,确定2010年我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2010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20%;增长下线为5%,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通过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做好本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类企业要依据我省发布的2010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并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合理确定本企业2010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工资增长方案要充分考虑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的发展而提高。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建立企业经营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的机制,将职工工资增长状况作为经营者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目标,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非国有企业应依据《陕西省2010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工资、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也应参照年度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并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陕西省人社厅印发了2015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增长上线为15%,下线为5%。该通知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城镇企业一
陕西省人社厅公布了2015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增长上线为15%,下线为5%。省人社厅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城镇集体企业一线
核心内容:一则21省份公布2014年工资指导线的消息引起不少人在关注的同时连发牢骚,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晒出的各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中,陕西的基准线为13%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