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工时休假 >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安排职工休假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安排职工休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0 19:57:38 人浏览

导读:

1.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需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及超过二周。2.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

1.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需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及超过二周。

2.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并分别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备案。

以上摘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 中发电[1991]2号(1991年6月15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