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劳动合同知识 > 经济补偿不以工作期限为条件

经济补偿不以工作期限为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6 09:48:19 人浏览

导读:

律师:前不久我应聘到一家通讯器材公司,才刚刚上班一天,公司就提出要与我解约。我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公司任何规定,且与自己解约也是公司由于内部经营问题造成的,便要求公司向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公司以我才工作一天为由拒不支付。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

  律师:

  前不久我应聘到一家通讯器材公司,才刚刚上班一天,公司就提出要与我解约。我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公司任何规定,且与自己解约也是公司由于内部经营问题造成的,便要求公司向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公司以我才工作一天为由拒不支付。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呢?(读者:孟先生)

  孟先生:

  虽然说你只上了一天班,但是问题出在公司方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如果双方无法变更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必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来计算的。如果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按照1年的标准发给补偿金。

  因此,即使你只上了一天班,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劳动合同范本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