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吗?
导读:
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了变化,应当由改制后的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以前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企业改制导致以前的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劳动者应当依法更改劳动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提示:股份合作制的特点表现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股东大会与职工大会合一,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详细内容请阅读全文,这是由法律快车为
股份合作制的性质,即股份合作制是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还是作为一种经营方式。这个问题如在过去不致引起太大的歧意。过去我们的企业划分是按所有制性质和行业属性进行的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