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股份合作制的性质?
导读:
股份合作制的性质,即股份合作制是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还是作为一种经营方式。这个问题如在过去不致引起太大 的歧意。过去我们的企业划分是按所有制性质和行业属性进行的。从所有制性质方面来说,只要所有制性质是清楚的,股份合作制无论是作为企业组织形式或者是经 营方式都不致影响实际操作。
然而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家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对企业划分方式进行了改革,由过去主要按所有制性质和行业属性划分,改为主要按投资 方式和责任形式划分。按照新的方法,企业被区分为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等几种形式,一系列的管理和法律制度都以此为基础,从而使股份合作制是作为企业 经营方式,还是作为企业组织形式对此类企业的实际操作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如作为经营方式,就需明确它应归属于哪类企业,如何管理,适用何种法律;如作为企 业组织形式,也需要根据其特点建立一套新的管理和法律制度。
对于这个问题,《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作了这样的概括,即: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劳 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有利于共同劳动条件的改善、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和劳动者长远利益的增加。股份合作制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现阶 段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走向共同富裕的一条重要途径。
对于这种概括,部分学者和专家认为应作进一步研究。他们认为,从企业组织形式上说,股份合作企业的投资方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 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两个基本特点都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所不同的仅是股东的数量和管理规范的程度,对此,可以根据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再针对股份合作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作一些比较灵活的规定即可。而且从股份合作企业本身来看,它的特点也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吸收 职工入股,既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不足,又使职工增加劳动收入;二是吸收职工参与企业经营,关心企业的发展。而这两方面的内容都包含于经营制度之中,因此完 全可以将其归于股份制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大类中,而无使其成为独立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必要。[page]
当然这也只是部分人士的一种理解,但我们可以据此启发思路,进一步加深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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